珠海营业执照变更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2-28 22:40   浏览次数:次   作者:LIFAN
一、营业执照变更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变更营业执照,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董事会决议;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4、营业执照正、副本;5、新住所使用证明;6、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7、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司法》第七条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有哪些
 
1、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2、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3、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4、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流程是哪些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基本流程有:
 
1、召开股东会议,形成股东会决议,改变经营范围;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
 
3、携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并与上述资料一起提交;
 
5、领取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向税务机关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向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