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司公章和营业执照丢失怎么样办

发布时间:2023-12-28 22:39   浏览次数:次   作者:LIFAN
一、公司公章和营业执照丢失怎么样办
 
营业执照和公章,如果这两样都丢失了的话,首先应该补办营业执照,然后才能补办公章。因为补办公章是要营业执照的。
 
一、补办营业执照流程
 
1、登报申明(公章遗失的申明可以一起)
 
营业执照和公章丢失了要登报申明,就和身份证丢失了一样要去挂失。一方面是为了公示。免得被别人拿去干坏事,另外一方面也是补办营业执照和公章的必要材料。
 
2、工商局补办营业执照
 
补办营业执照要带的材料有: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补办申请书》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登报申明以及股东会关于补办营业执照的决议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公章)。
 
这里需要说一下、如果公章丢了,那么就不用盖章。只要提交登报声明和全体股东同意补发营业执照的股东会决议就可以了。
 
二、补办公章流程
 
1、登报申明
 
2、办理新刻印章备案
 
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新刻印章备案,所需要带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股东身份证,登报报纸原件。
 
3、刻章
 
到公安机关指定刻章地点刻章就可以了。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公司结业不按照劳动法赔偿怎么样办
 
1、公司结业不按照法律规定赔偿的,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如果劳动者的请求复杂的,如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等,需要具体认定的,则可能劳动行政部门也无法解决,劳动者应当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该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总公司转让分公司怎么样办
 
不可以转让,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