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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琴人才补贴的解答

发布时间:2022-06-14 15:17   浏览次数:次   作者:admin

 


Q1:通过什么途径申报?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慧眼英才系统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慧眼英才系统”)进行申请。
 
慧眼英才系统网址:
http://yc.hengqin.gov.cn/
 
如用人单位无企业专属网账号的,则需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单位注册,获取(企业专属网)单位账号后方可登录慧眼英才系统。
 
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tyrz.gd.gov.cn/pscp/sso/static/
 
Q2:是不是注册在横琴的用人单位都能申报?
不是。用人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登记注册;
 
2.在合作区实际办公运营,且人均办公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3.2021年月均纳税额(含个人所得税,按2021年1-12月实际入库数口径统计)在2.5万元(含2.5万元)以上。(符合某些特定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受纳税额度限制)
 
Q3:哪些用人单位不受纳税额度的限制?
登记注册3年内(即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登记注册)且符合以下情形不受纳税额度的限制:
 
1.在合作区登记注册或在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跨境办公运营的澳门企业;
 
2.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或机构;
 
4.经合作区批准引进的重大项目,或经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下设工作机构认定入驻合作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的重点产业、科技、金融、教育、医疗项目。
 
Q4:申请人所在单位属跨境办公运营的澳门企业,能否申请补贴?
可以。
 
申请人属在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跨境办公运营的澳门企业在横琴工作的内地员工,由经济发展局负责核查申请人的就业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的50%发放补贴。
 
Q5:申请人须满足什么条件?补贴金额是多少?
申请人符合以下人才类别之一及对应的年龄要求,并依法与符合申报条件的同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参保时间要求),且在合作区内实际工作。
 

 
 
Q6:如何判定参保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Q7:如何证明申请人在合作区区域内居住?
在合作区内居住的,须提供本人居住证明(属自有产权,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属租赁房屋的,须提供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属于申请第一笔补贴的,须提供个人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居住证明;
 
◆属于申请第二笔补贴的,须提供个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居住证明;
 
◆属于申请第三笔补贴的,须提供个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居住证明。
 
Q8:材料被退回,须多长时间内修改重新提交?
出现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的,该申请将被退回,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并审核通过确认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Q9:对违规申请作如何处理?
●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纳入合作区的奖补黑名单,取消本次及今后申请资格。已经获取补贴的,对补贴资金及利息予以追缴,并将个人信用录入征信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若用人单位为本单位不符合条件或非本单位员工申请补贴的,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相应补贴申请,并纳入合作区奖补黑名单,录入征信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