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营业执照丢失了可以注销吗

发布时间:2023-12-20 18:44   浏览次数:次   作者:LIFAN
一、营业执照丢失了可以注销吗
 
营业执照丢失了能注销。营业执照丢失的,需要先去地市级以上的报纸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携带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去办理注销营运执照的手续。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店不开了营业执照不注销能吗
 
店不开了营业执照要注销的,具体注销流程如下:
 
1、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若丢失,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2、准备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本人可委托代办,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清税证明,办理注销之前,先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手续准备齐全即可办理。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三、营业执照注销了欠款还要还吗
 
营业执照注销了欠的钱也需要还。公司注销的在注销之前会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清算后所得的财产需要用来偿还公司的欠款。
 
法律规定,公司进行清算后清算出的财产要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所以公司即使注销的也需要偿还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