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了解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2-11-05 20:31   浏览次数:次   作者:LIFAN

首先让我们了解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概念:

 
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全部或部分出资,依法在**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经营灵活性。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应当由母公司控制,以母公司的整体战略和利益需要为准。
 
分支机构是指在业务、资金、人员等方面受公司管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属于分公司组织,没有法律、经济独立性,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它只是总部的附属机构。
 
简而言之,子公司就像总公司,属于独立的个人,而分支机构就像总公司的左右翼,仍然是主体的一部分。
 
一、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正常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归子公司所有。对子公司而言,总公司是母公司,可以向子公司提出建议,决定子公司的人事变动和重大决策。一般来说,子公司有自己的决策权,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在法律上,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它只是总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只有工作业务可以自行调整和控制,其他资金、管理等需要依靠总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应该设立分支机构还是设立子公司呢?
 
实际上,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组织形式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建立初期,下属企业可能会遭受损失。设立分公司的,不是独立法人。与总行“合并报表”抵消总行利润后,可以减轻税负,更便于操作。但是,设立子公司并不能获得这种利益。如果下属企业很可能在短时间内实现盈利,或者很快就可以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合适,这样既可以获得独立法人经营的便利,又可以享受未分配的利税。